2006年4月10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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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清发生职务侵占腐败窝案
七“村官”被开除党籍
吴庆生

  本报讯  乐清市柳市镇刘宅村发生一起涉嫌职务侵占的腐败窝案,该村“两委”中有7人因涉嫌经济问题,近日被乐清市纪委开除党籍,其中包括原村委会主任刘晓南、原村支书刘福纯等。
  去年上半年,刘宅村村民向乐清市纪检监察机关举报,揭发上一届村干部刘晓南等人的经济问题。随后,乐清市纪委就此展开调查,去年10月间,刘晓南等4名村“两委”成员被乐清市纪委“双规”。
  据有关部门查证,该案涉案总金额达到50多万元。2000年初至2004年底,中国沪光集团有限公司以每亩13万元至19万元不等的价格,陆续向刘宅村征地30余亩,征地费总额达552万余元。去年2月,该村“两委”成员利用职务便利,以村委会名义向沪光集团收取所谓的“土地管理费”共计67万元,并约定沪光集团另给村“两委”成员“好处费”。事后,沪光集团总裁郑某送给刘晓南20万元现金,除刘晓南和另一名成员从中分别分得6.25万元、3.75万元外,其他5名成员各分得2万元。此外,刘晓南等人在协助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等过程中,多次收受他人送给的“好处费”,其中一次刘晓南得到差价款达20万元。他们还利用土地平整之机,采用虚报手段,从村财务冒领赔偿款,并予以私分。
  乐清市纪检监察机关认为,刘晓南等人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,决定将此案移送当地公安机关作进一步侦查。此后,乐清市公安局决定对刘晓南等7人采取刑拘措施。据乐清市公安局办案民警介绍,目前该案已基本办结,即将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